关于推荐选拔到县教育局机关挂职锻炼人员的通知
- 县教育局
- 2023-08-18 12:48
- 阅读 3454
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
为加强优秀教育干部的选拔、培养和使用,强化教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决定在全县教育系统推荐选拔上挂锻炼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选拔人数
本次上挂锻炼人数原则上不超过 6名。
二、推荐选拔范围及名额
普通教师4-6名;副校级及以上人员1-2名。
三、推荐选拔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德优良,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事业心、责任心和上进心强,作风务实,廉洁从教;
(二)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者;
(三)综合素质强,具备较好的文字功底,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组织纪律性强,熟悉电脑基本应用;
(四)普通教师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即1988年8月18日后出生),副校级及以上教师年龄要求在45周岁及以下(即1978年8月18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上挂到教育局组织人事科的原则上要求中共党员。
(五)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无违反教师职业道德和《龙游县中小学教师十条禁令》等行为,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四、上挂锻炼时间:
1—2年。
五、推荐选拔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推荐、审查、比选、考察、确定拟挂职人员、公示等程序进行公开选拔,相关信息将在龙游智慧教育网上发布。
(一)推荐
推荐时间:通知发布之日起至8月19日下午5点。
推荐方式:采取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的方式进行。有意向的教师请于8月19日下午5点前将《龙游县教育系统上挂锻炼人员推荐选拔报名表》交至局组织人事科陈敏。其他佐证材料由县教育局到“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中提取,无需申报对象提供。报名者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齐全,若提供虚假材料,经查实,取消挂职资格。
(二)资格审查
县教育局对报名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选拔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一般要达到1:2以上,不足比例的岗位由县教育局党委讨论确定是否相应核减岗位。
(三)比选
由县教育局党委结合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情况确定,具体比选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根据比选结果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及选拔岗位的要求执行。
(五)确定。
局党委根据不同岗位要求和推荐对象的实际,结合比选和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确定上挂锻炼人选。上挂锻炼人员确定后,有关学校(单位)应安排好其工作,上挂锻炼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县教育局报到。
六、工作要求
(一)推荐选拔上挂锻炼人员是加强我县教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学校(单位)要提高认识,组织动员,积极参与,切实把优秀的干部推荐出来。
(二)要按照干部人事工作规定,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把握推荐范围条件,遵守工作程序。各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信息和材料要客观真实,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名和挂职资格。
(三)上挂期间不转人事工资关系,中共党员应转组织关系。上挂人员绩效工资和福利待遇等均由原单位负责。上挂锻炼教师教育教学工作由学校内部自行安排调剂,县教育局不再增补人员。
龙游县教育局
2023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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