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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游县出台幼儿园补短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 办公室
  • 2019-08-08 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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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全县幼儿园补短提升行动的全面实施,加快补齐学前教育短板,提升学前教育整体质量,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的美好期盼。日前,我县制订出台了《龙游县幼儿园补短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2年)》。

一、工作目标

按照新要求,执行新标准,通过改建、扩建和新建等方式,分期分批改善我县幼儿园办园条件,逐步增加公办园数量,公办园招生覆盖面达50%及以上,幼儿园保教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办园水平等级进一步提升,满足适龄儿童“有园上”“上好园”的现实需求。

二、重点任务

1.加强幼儿园建设

分类施策,增加城区公办园数量。政府回购或租赁部分民办园,改为公办园。确保新投入建设的小区配套幼儿园为公办性质。完善幼儿园规划布局,在城西和城东新区选址各新建(或改建)1所公办园,在十里坪新建1所公办园。

 “幼小”分离,办好公办乡镇中心园。制定全县乡镇中心园“一园一策”计划表,加快乡镇中心幼儿园的法人、园舍、账目、编制等“四独立”改革进度,争取到2022年每个乡镇街道建成1所相对独立的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的建设完成情况、本区域公办园招生覆盖面列入当地政府考核。

2.切实提升办学内涵

全面推进幼儿园课程改革,指导并规范幼儿园课程及实施,提供满足幼儿教育需要的各类教玩具和游戏材料,提高教师游戏指导力和课程实施力;深化责任督学的常态督导制度,把纠正“小学化”作为入园督导的重要内容,建立督导通报制。

对办园不规范、存在“小学化”和“看管式”现象、存在安全隐患的幼儿园责令限期整改,对问题严重、社会反响强烈的,实行年检一票否决。

3.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按照幼儿园等级配备要求,对公办园教职工编制进行独立核定,并建立动态核编制度,逐年提高公办幼儿园在编教师配备比例。幼儿园教师技术职称评定、技术职务聘任政策单列实施,建立和完善适用于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的职称评聘标准和办法。

完善幼儿园教职工培养培训机制,通过“山海协作”模式交流培养一批优秀人员。建立和完善农村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待遇保障与财政生均拨款和等级幼儿园评估认定挂钩机制。到2022年,农村幼儿园教师持证率达到省定标准。

4.关注农村弱势群体

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全面推进精准资助,足额发放资助经费。重视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学校积极创造条件开办学前部,普通幼儿园也应当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入园,并为其提供适合的保育和教育。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责任单位要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将补短提升工程的实施列入年度重点工作,按计划逐项落实,确保顺利完成。

2.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学前教育工作协调机制,相关部门按照《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及有关文件规定,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形成合力,积极推动我县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3.保障经费投入。在确保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的6%以上的基础上,逐年提高投入,到2022年,达到省定10—12%标准。通过县乡两级财政投入、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提高农村公办园覆盖面。切实执行好补助政策。

4.加强评估督考。加强学前教育工作督查,定期对学前教育经费的投入和落实、幼儿园规划与建设项目的落实、幼儿园教师配备和待遇保障等情况进行专项督查,保证全县幼儿园补短提升工程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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